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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审核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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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/05/30

各部门、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:

为加强集团合同风险防控意识,减少把关不严、条款不全等问题,降低集团履约风险,切实维护集团利益,现对合同审核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合同审核流程

(一)集团合同审核流程调整为合同经办人—部门合同审查人员审核—部门负责人审核—商法财审核(商务、法务、财务)—分管领导审核—总经理审核(见合同审批单)。经总经理授权,行政工作部分管领导可对重要交易等事项合同进行审核,并提出修改意见。其中商务审核由各部门初审,行政工作部复审;法务审核由集团法务负责,财务审核由财务审计部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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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项目建设、大型或特种设备采购等重要合同,发起部门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审核意见。

(三)原则上合同发起人需在合同签署前2日发起合同审核。如遇特殊情况,可在线上发起合同加急审核,并在1日内完成。

二、部门初审要求

集团各部门确立1名合同审查人员,对内部合同进行初步审阅,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资质征信是否齐全、交易模式是否贴合实际、合作年限是否符合业务需要、付款方式是否优于集团、违约责任是否约定清楚、法律风险是否提前规避等(可参照商法财审核要点)。

三、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合同审核

    集团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遵照集团合同审核要求规范内部管理,若无合同审核条件,由集团进行商法财审核,减少履约风险。

四、建立合同模板

由行政工作部牵头,各部门根据业务形态,梳理往期合同内容,拟定各业务形态合同模板,并于6月30日前报行政工作部,经商法财审核确定,建立集团合同模板。包括但不限于上游厂商代理合同、下游代理(区域)合作合同、包装制作合同、货物(设备)采购合同、委托加工合同等。

五、责任追究

合同发起部门分管领导为合同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,对合同审核中出现应审未审风险问题及合同履约损失承担主要责任,各部门负责人、合同审查人员、商法财审核人员依次承担次要责任。如合同履约中出现重大法律风险,一经发现集团将对相关人员通报批评,并进行处罚。

本通知与原合同管理制定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。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 

附:1.合同会签单

      2.商法财合同审核要点

陕西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     

2024年5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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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法财合同审核要点


一、商务审核要点

(一)销售合同类

1.合同主体名称准确无误,自然人需核实身份证号码信息,法人需要前往工商网站核实该主体是否存在、名称是否有误。

2.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,标的物的数量、质量、规格等均需明确无异议。

3.混合销售(如货物和运输服务混合销售)是否进行销售区分,如未区分,应进行区分。

4.合同中约定的预收比例是否和客户评级相对应。若不对应,是否被审批。

5.货品的售后服务,是否有被过度承诺。

6.合同的效力是否合理(区分合同盖章生效、签订起生效及盖章签字生效)。

7.违约条款,违约金额是否明确合理。

8.以销定采业务,需注意销售违约责任的承担是否小于采购中违约责任的承担。

9.商业秘密条款。

10.地区竞业限制要求是否在合同中予以规避。

(二)采购合同类

1.合同主体名称准确无误,自然人需要核实身份证号码信息,法人则需要前往工商网站核实该主体是否存在、名称是否有误。

2.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,标的物的数量、质量、规格等均需明确无异议。

3.混合采购(如货物和运输服务混合采购)的是否进行采购的区分,如未区分,应进行区分。

4.采购价格是否公允,是否严重偏离市场行情。

5.合同的效力是否合理。(区分合同盖章生效、签订起生效及盖章签字生效)

6.违约条款,违约金额是否明确合理。

7.以销定采业务,需注意销售违约责任的承担是否小于采购中违约责任的承担。

8.商业秘密条款。

9.地区竞业限制要求是否在合同中予以规避。

二、法务审核要点

1.合同校稿。

2.免责条款(因不可抗力影响货物准时交付的,不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)是否完整。

3.存在合同定金的,关注合同定金金额是否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%。

4.定金和订金字样的识别。

5.合同的结构安排清晰、合理,没有重复及相互交叉、矛盾的内容;

6.合同中的管辖条款是否有利于集团。

7.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;

8.语言表达精准、明确,对于权利义务不存在歧义,没有第二种方式可以解释;

9.版面安排美观大方,条款编排合理。

三、财务审核要点

(一)销售合同类

1.合同的单价和总金额是否正确。

2.合同价税是否分离。

3.是否有税率变动的保护条款。

4.报价是否全面(是否包含税金、运费、装卸费、保管费)有无特殊的价格或折扣。

5.收款的期限和结算的方式(银行转账、电汇、或银行承兑汇票等)是否清楚。

6.开票时间、税点、开票的类型(专票或普票)是否明确合理。

7.合同签约的主体、收票的主体、付款主体是否一致(主体不一致不能开票)

8.违约条款、违约金额是否明确合理。

(二)采购合同类

1.合同单价和金额是否正确。

2.合同价税是否分离。

3.是否有税率变动的保护条款。

4.报价是否全面(是否包含税金、运费、装卸费、保管费)有无特殊的价格或折扣。

5.付款的期限和结算的方式(银行转账、电汇、或银行承兑汇票等)是否清楚。

6.开票时间、税点、开票的类型(专票或普票)是否明确合理。

7.合同签约的主体、开票的主体、收款主体是否一致(主体不一致不能付款)。

8.违约条款,违约金额是否明确合理。